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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传补充资料及回复 - 个人

  1. 请填妥所须资料
  2. 按「选择档案」以上传档案
  3. 填妥验证码
  4. 按「传送」上传表格



(信件左下方编号)
详情
香港身份证号码:
(
)

(如有)
(附注1:联络电话或电邮仅供选举事务处查询与此申请有关的事项。如你已经登记为选民,你选民登记记录内的电话或电邮将不会自动更新。

附注2:你可按「选择档案」逐一上传选举登记主任要求你补充的文件。你可在此上传并传送多于一个档案。例如你可按「选择档案」上传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条及最近三个月内发出的主要居所住址证明,然后按「传送」一次过递交两份文件。)
 
验证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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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就递交申请表格有任何疑问,请致电2891 1001与本处职员联络。
若就递交申请表格有任何疑问,请致电2891 1001与本处职员联络,并引述以上处理编号以便跟进。


个人资料收集声明

 

资料用途

 
你在此表格内填报的个人及其他有关的数据,会供选举事务处作选民登记及与选举有关的用途。在此表格提供个人及其他有关的数据纯属自愿。然而,你如果没有提供足够和正确的资料,本处可能无法处理你登记为选民的申请。如果选举登记主任决定你有资格登记为选民,你在此表格提供的姓名及住址会列入选民登记册,供市民查阅。

任何人如未事先征得数据当事人的明确同意,而将在此表格内填报的个人资料用作上述用途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,即有可能。违反《个人资料(私隐)条例》(第486章)。
 

资料转介

 
本处可能会把你提供的数据提供予其他获授权部门/组织/人士,按有关条例及/或附属法例作选民登记、选举及所有相关的用途。
 

索阅个人资料及查询

 
根据《个人资料(私隐)条例》(第486章)内所载的条款,你有权要求索阅及修订所提供的个人和其他有关的资料。该等要求应以书面向选举登记主任(地址:九龙长沙湾东京街西3号库务大楼8楼)提出。
 
提示: 请避免在相同时间使用多于一个的应用程序.
 

无障碍声明

 
我们承诺尽力确保本网站符合万维网联盟(W3C)《无障碍网页内容指引》(WCAG)2.0 AA级别标准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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